
中访网数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版《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》,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买卖行为,加强内幕信息管理。新制度明确了多项核心规定:首先,严格限制了买卖窗口期炒股配资公司开户,禁止在定期报告、业绩预告公告前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买卖公司股票。其次,细化了减持比例,规定董监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,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%。此外,制度将管理范围延伸至董监高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等近亲属及其控制的法人主体,防止其利用内幕信息交易。公司要求董监高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,并在变动发生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。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申报和管理相关人员持股信息,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。该制度的实施是顺鑫农业完善公司治理、防范内幕交易、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举措,符合当前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行为加强监管的趋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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